党委会会议纪要是党委会商议结果的重要凭证,是相关执行行为的重要依据。
1.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增选支委的申请,说明增选的原因和必要性。
2.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增选工作方案,包括确定候选人的条件、产生办法、选举方式等。
3.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候选人,根据多数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4.党支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向全体党员报告支委会关于增选支委的工作情况,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过程和基本情况。然后按照选举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6.选举结束后,当场计票并宣布选举结果。
7.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8.上级党组织批复后,新当选的支委成员正式履职。
2.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增选工作方案,包括确定候选人的条件、产生办法、选举方式等。
3.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候选人,根据多数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4.党支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向全体党员报告支委会关于增选支委的工作情况,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过程和基本情况。然后按照选举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6.选举结束后,当场计票并宣布选举结果。
7.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8.上级党组织批复后,新当选的支委成员正式履职。
新单位试用期不能转入组织关系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应按照规定正常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奖励应以精神奖励为主,可以提供相应的物质奖励,但需要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执行。
亲属政审一般由亲属所在公司党组织出具加盖党组织章,并由公司党组织上级党(工)委(有发展党员权限的)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社区、村党组织出具的材料加盖党组织章,并由社区、村党组织上级党(工)委(有发展党员权限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