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明确,是否属于“三重一大”得看各单位自己为规定。
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在警告影响期内不得在党内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党支部与党总支都属于基层组织,只是因为所管理的党员数量不同,党支部直接升格为党总支,总支委员应该比支部委员更重要,但属不属于进一步使用没有明确的规定。
按照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如果当年考核为称职等次,可以享受年度奖金、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
《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第五条 党纪处分决定自有处分批准权的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之日起生效。
党政领导干部第二、三年肯定是不能发放的。对于企业好像没有具体的规定,个人觉得看企业内部有没针对绩效奖金发放做出具体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十八条 党员有党内申诉权,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理、处分或者作出的鉴定、审查结论不服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理、处分或者作出的鉴定、审查结论不当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意见。
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理、处分或者作出的鉴定、审查结论不当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意见。
不合理。对负有责任的人事部门相关人员根据具体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第28条,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好,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定等次。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中予以明确,即监察机关可以依据或参照《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作出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责令辞职等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降职、免职等问责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