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符合规范,一般是综合考虑。
来自:  12371网友bb631e1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c59x4  2021-11-24 18:26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可以提交入党申请,但一般会综合考虑你现在试用期情况。
     
来自:  12371网友bb631e10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t8e8a  2021-11-25 00:20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来自:  12371网友bb631e1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znef4  2021-11-24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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