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才能进行政审。
来自:  12371网友yeczqm5个回答提问者:  魏友山  2021-05-31 12:48
向支部上级党委说明情况,请求解决困难即可。
来自:  12371网友yeczqm4个回答提问者:  焦健  2021-05-31 16:31
一般情况下,多缴纳党费部分不能退回,但是如果确因计算过程中的问题,可以向党委相关部门进行请示,在同意后从后续党费收缴中进行抵扣
来自:  12371网友yeczqm3个回答提问者:  非洲小白脸  2021-05-31 17:57
需要和你的支部书记或者负责人请示解决方案。
一般来说,可以用小刀刮掉,重新写上正确的字,在旁边签字按手印。
来自:  12371网友yeczqm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cc499  2021-06-01 08:58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对党的历史上特别是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由于历史原因或特殊情况,未满18岁加入党组织的,不能否认其党员身份,其入党时间的认定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来自:  12371网友yeczqm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whx9v  2021-05-31 22:19
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来自:  12371网友yeczqm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h9inj  2021-06-01 09:13
政审材料需要本人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所在单位(党支部和上级党委)或所在居住地(社区党支部和街道办党工委)盖章。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手续。

(1)县(市、区、旗)委、直辖市和省辖市的区委,或相当于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军队团或相当于团级以上的政治部门均可直接互相发函索取调查证明材料。

(2)地方县级以下党组织,军队团以下的党组织,需要调查或索取证明材料时,不论是函调还是派人调查,均必须通过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函和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3)调查证明材料一般应采用函调方法,要从严控制派人外出调查。凡能函调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能就近调查解决的,就不要往远处调查。

(4)发函调查证明材料时,一律使用统一格式的函调证明材料信和函调回信。对外调手续不完备的,有关党组织可不予受理。

政审材料一般由政审对象所在党支部出具并盖章,同时加盖上级党委公章。
来自:  12371网友yeczqm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i3f5a  2021-06-01 13:52
相当于未能连续培养考察,中断时间较长,建议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
来自:  12371网友yeczqm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s9g7h  2018-02-06 15:46
1、你交申请书以后,还得经过积极分子阶段,哪能直接成为发展对象。主要看你是否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如果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只要党组织一直对你培养考察,将培养考察材料转接到新的党支部就可以继续下一步的培养。
来自:  12371网友yeczqm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a231f  2019-10-08 17:51
关键要看党组织是否一直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来自:  12371网友yeczqm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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