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2014年5月28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七条之规定“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你需要注意的是:
1.你工作所在部门是否建立有党小组或党支部,如果没有,需要了解一下你部门中党员管理隶属于哪个党支部。
2.找到了党组织(党支部),就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将《入党申请书》(一定要记得申请书的落款日期)提交给支部的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
3.在一个月内可以主动找支部组织委员,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思想等,提醒支部谈话(虽然这些工作应该由支部完成,但也可能因为支部委员工作忙,所以你要积极主动一点)。
来自:  27个回答提问者:  LVTAO1992  2018-12-14 13:49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2014年5月28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党员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为57人,实到会29人(正好过半),如果实到会有表决权的29人全部同意,才算有效。如果赞成票25票,则视为无效。
来自:  8个回答提问者:  鹤问天宇  2020-08-14 10:37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党员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为57人,实到会29人。赞成票25票。接收预备党员决议是否有效?
来自:  8个回答提问者:  鹤问天宇  2020-08-14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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