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空缺支部书记,则支部委员会需先选举书记,之后由书记主持进行分工;如书记不空缺,直接由书记主持进行分工即可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如长期定居,请参照第二十四条规定。
个人自传是个人经支部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提交的,主要内容为阐述主要社会关系和入党的动机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也就是,党支部把你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就需向支部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