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十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所以,由上届支委会主持,具体就是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所以,由上届支委会主持,具体就是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不是整数的结果,都要进一位取整,否则就达不到规定要求。
按照所述情况,应该是不少于24名。
按照所述情况,应该是不少于24名。
党纪处分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那么除了不能晋升和评优,他的党员权利都还在的,那么从事党务工作当然是可以的。如果是留党查看或者是开除党籍,那么党员权利是没有的,就不能从事党务工作。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也就是符合这些基本条件的积极分子,都应该列在征求意见的范围,当然要注意的是,得票多少只是参考依据,不是简单以票就可以定了,按程序,要支委会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决定,最终还取决于上级党委能否备案。
也就是符合这些基本条件的积极分子,都应该列在征求意见的范围,当然要注意的是,得票多少只是参考依据,不是简单以票就可以定了,按程序,要支委会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决定,最终还取决于上级党委能否备案。
积极分子培养没有中断的情况,培养时间可以连续计算,确定为积极分子满一年后可以成为发展对象。当然没有规定说满了一年就一定可以成为发展对象,积极分子两三年甚至更久再成为发展对象也是可以的。
你的根本问题不是突击发展的问题,而是不满18周岁入党的问题(2011年6月份时你不满18周岁,申请时也不满18岁)。
在实践中,党务丛书上都是说: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按照你的情况,属于已经入党十年以上了,按照程序,应该由你所在的党组织层层上报,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承认你的党员身份。
在实践中,党务丛书上都是说: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按照你的情况,属于已经入党十年以上了,按照程序,应该由你所在的党组织层层上报,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承认你的党员身份。
你只是备考,没有工作和学习单位,在村里入党是合规的。要注意的是,因为入党过程时间比较长,你一旦考上之后,要及时转移培养材料到学校,不要考上后还在村里发展入党,那就不合规了。
实习期间你是拿工资交社保的吗?如果没有毕业的学习性质实习,那么实习经历不用写,要写的是你的学习经历;如果你说的实习是毕业后在工作单位试用期阶段,那么这个就是你的工作经历,要写上。
你的身份是预备党员,党员档案应该保存在党委,所以把党员档案转到工作地的基层党委是可以的。党员转正后,由党委再把党员档案归到你在人才市场的个人档案。档案全程不经过你个人,可能需要你提供的是人才档案的地址和名称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