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07﹞27号)第九条规定     经批准恢复组织生活的留学回国人员党员,其党龄连续计算并按有关规定补交党费。恢复组织生活前有工作或固定收入的党费补交标准,按同期国内在职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无工作或固定收入的党费补交标准,按现行国内学生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对经过审查,不予恢复组织生活的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办理。
来自:  蓁子蛋糕4个回答提问者:  ifeng2000  2019-04-1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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