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公安局提出今年3月发布的公安部关于不再开具18种证明的文件要求,入党开具的无犯罪事实证明必须由党组织派人前往开具,但是有些同志是外省,专门安排出差一趟劳民伤财。采取邮寄的形式,公安局不给开具,请问这样的话,还能用什么证明?党支部是否可以写一个这名同志的访谈报告用于政审?
来自:  12371网友8t9fgu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t9fgu  2019-08-08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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