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学校方面系统显示我这边已接收”(以回执单为准),哪你的组织关系就应该是在回执单出具单位党组织呀,如果接收单位正确,由接收单位党组织负责网上信息补录。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考察纪实填写不全,上级党组织没有备案通过”,该积极分子身份无效;建议到新单位后重新培养。
依据发展细则相关流程规定,之前没有培养联系人的,现在不能将该同志转为发展对象;所在支部应当重新指定2名培养联系人,完成相应的培养教育任务后(资料),支部形成书面报告,再报上级党委备案通过。如果期间出现培养不连续的情况,最好报上级党组织研究确定。
提交入党申请书后,未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履行一定的培养教育流程和上级党委备案通过,还不能称为积极分子,只能称作“入党申请人”。
基层党委可以根据需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必要的考核;通常会以所在支部上报的培养教育考察资料为主(需要审查)。
你本人只管在预备期满临近时,向所在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即可,其他的后续环节,听从组织安排;如果已经递交了转正申请,两三个月一点消息都没有的话,直接去找单位书记。
不足3名党员的企业,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其党员可以“并入”已经成立党支部的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