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目前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还未做到跨省转接组织关系,即是系统能显示转接到某省,但转接流程是用虚线显示的,结果是党员的组织关系依然在原党支部。省内转接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已经实现,且非常方便。你所述情况的解决方法:一是由原党支部开出纸质介绍信,然后逐级按程序转接至要去的党支部(可向现党支部的上级组织部说明情况,由组织部向转入地党支部沟通协调,一般都可以得到解决);二是原党支部将你的信息补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后,在系统按程序转接。
来自:  等风来✔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a51dq  2019-02-28 11:10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一般顺序:一.会前集中学习;二.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三.对照检查(班子的和支委成员的,有的还扩大到所有党员);四.召开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顺序:1.书记报告支部一年来的情况,检查支部建设上存在的问题;2.书记带头自评,其他支委成员对书记互评,然后其他支委成员依次自评和互评);五.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顺序:1.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述职;2.党员个人自评;3.党员互评;4.点评(18年度没做要求);5.民主测评);六.对支部党员提出评定等次的意见;七.形成支部班子和支委成员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八.每名党员作出整改承诺。
来自:  等风来✔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u924n  2019-01-30 23:07
发展党员细则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有单位的应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在工作单位党组织发展。如在村发展违反细则要求。相当于违反组织原则。
来自:  等风来✔3个回答提问者:  细雨润物  2019-02-01 05:51
根据发展党员细则,党员档案中应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考察材料和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中有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情况,上级党委派人谈话的情况,总支(有总支的情况下)和党委的审批情况,并盖相应的公章,正式党员还有接收其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情况,以及党委审批情况等内容。现实工作中,部分党务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发展党员的资料整理不规范时有发生,档案资料不齐全也是常有的事,在资料审核中发现问题时,建议与党员本人当时的党组织联系,或由党员入党时的党组织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来自:  等风来✔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79x44  2019-02-01 09:45
没有相关文件规定不可以同时接受工会慰问金和困难党员慰问金,一方有困难,多方帮助,应该没有问题的。
来自:  等风来✔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ttsm5  2019-02-01 15:23
以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一般是指行政村,村里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总支分设若干党支部,比如几个村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村,设总支部委员会,原村分设支部,支部党员较多的,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党小组。
来自:  等风来✔4个回答提问者:  菜懂  2019-01-11 11:06
参加现单位民主生活会,应将原单位工作情况写入发言提纲。
来自:  等风来✔5个回答提问者:  htdxszc  2019-01-06 11:36
因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还未全国联网,跨省转接仍然要开纸质介绍信进行转接组织关系。
转出省外:首先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对上级党(工)委开出介绍信(村、社区对乡镇党委;县直单位的对县直工委;其他组织类似),其次,党(工)委收到介绍信后要对县(区)委组织部门开出介绍信(相同级别的类似),最后由县(区)委组织部门对各地区同级别并具有接收权限的组织部门开出介绍信进行转接。
由省外转入:程序与转出相反。
转入转出需审查党员档案。
来自:  等风来✔5个回答提问者:  油腻了  2019-01-07 09:49
中组发(2008)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凡党员所去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国家企事业单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应该放在本单位,方便参加组织活动、交纳党费。
来自:  等风来✔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nh624  2019-01-07 11:51
中共中央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县以上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党组(党委)成员,以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人民团体)的党员领导干部。
  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党组(党委)成员,执行本规定。
来自:  等风来✔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aognf  2019-01-07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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