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1.定点企业为沈阳市亚东徽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24—88729788)、浙江苍南县金乡徽章厂(联系电话:0577—64593243),
2.党员徽章正面上方为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下方为圆形图案,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背面标注“某某省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徽章尺寸为24mm×22.5mm×2mm,材质为锌挂镀仿金。
3.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另行确定生产厂家制作党员徽章。
4.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
5.党员徽章由基层党组织为党员发放并组织佩戴。
来自:  石头布丁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1996年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国共产党员佩戴党徽规定》党员必须在以下场合佩戴党徽(在进行对外公务交往时不适宜佩戴党徽的除外):
一是在正常上班工作时;
二是遇有节假日调整的上班工作时;
三是特定场合指定需要佩戴党徽徽章时;
四是参加本单位举行的集体活动或集会时;
五是外出参加活动或工作需要佩戴党徽徽章时;
六是其他原因需要佩戴党徽徽章时。“佩戴党徽是每一个党员应尽的义务”。
来自:  石头布丁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pmhl8  2020-01-12 08:50
预备期起:2019年7月1日
预备期止:2020年6月30日
来自:  石头布丁7个回答提问者:  竹节  2020-01-12 20:06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十一条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申辩、作证和辩护必须实事求是。
来自:  石头布丁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4lu47  2020-01-13 05:31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 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一)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予以除名;

(二)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三)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予以除名;

(四)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五)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违犯党纪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来自:  石头布丁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4lu47  2020-01-13 05:31
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的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
入党积极分子不需要按比例确定。
来自:  石头布丁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oc38d  2020-01-13 10:11
一、应提前准备好转正材料
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本人应该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材料,包括:
(一)转正申请书。
(二)《入党志愿书》。
(三)《思想汇报》。
(四)《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五)转正大会前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六)转正大会前的公示
二、党支部应严格按照程序讨论转正
(一)党支部要先认真审查材料是否齐备,决定是否提交支部党员大会予以讨论。
(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要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日或者稍迟几天召开党员大会,绝对不允许提前开会,就是说预备党员转正支部会议的召开时间不得早于预备期结束。
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才能讨论表决;不过半数,则须改期召开大会讨论。
三、支部决议填写要规范
四、转正大会后向上级党委提交转正请示
(一)支部讨论表决后要将转正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二)组织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推荐表》
(三)材料归档:
五、转正党员大会后要进行考察谈话
六、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七、党委审批后,需书面通知党支部审批结果。
八、支部收到通知后,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审批结果。
来自:  石头布丁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qmzfd  2020-01-13 14:22
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

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实践证明,这是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比较适当的期限,时间短了难以起到预备期的作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表现突出,正说明他合格地经受住了党组织的考验,可以作为党组织决定其按期转正的依据。

预备党员转正支部会议的召开时间不得早于预备期结束。
来自:  石头布丁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3qib5  2020-01-10 14:18
党章第九条规定如下:党员若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来自:  石头布丁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来自:  石头布丁2个回答提问者:  石头布丁  2020-01-1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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