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支部选举的应到人数要严格控制五分之四,不能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届中任命(指派)机关党员书记,人选不需要是委员,任命后,书记自然是机关党委委员身份,也不需要履行增补委员手续。
——参考《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1000问》
在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组织指派的常委和书记、副书记不必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委和书记、副书记自然是委员会的委员,不需要再履行增补委员的手续。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局2011年《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
上级党组织只能调动或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即只能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不能指派下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参考《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1000问》
在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组织指派的常委和书记、副书记不必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委和书记、副书记自然是委员会的委员,不需要再履行增补委员的手续。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局2011年《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
上级党组织只能调动或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即只能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不能指派下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八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九条
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
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
(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八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九条
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
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
(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
预备党员可以从事党务工作,但入党积极分子尚未取得党籍,不属于共产党员,原则上不能从事党务工作。
在党的生活中,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不同在于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则没有。除此之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方面和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
在党的生活中,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不同在于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则没有。除此之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方面和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
根据工作实践,机关党委委员可以兼任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委员。
影响。根据相关规定,立案审查调查期间,不能调动、提拔、奖励。评先评优属于奖励,所以不能评优。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94年3月25日印发)第二十四条 第二款 规定,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积极支持办案工作,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94年3月25日印发)第二十四条 第二款 规定,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积极支持办案工作,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
全称一般是中国共产党XX支部委员会。
参考《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1000问》(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如何确定基层党组织的名称?
在确定基层党组织名称时,要从实际出发,可从多个角度考量:
(1)从单位名称的角度考量:如“中国共产党××市x×区××局支部委员会”。
(2)从单位的某个科室(部门)名称角度考量:如“中国共产党××市××区××局××科支部委员会”。
(3)从单位的多个科室(部门)、下属单位的类别角度考量:如有一个局的党总支,下设了“中国共产党x×市xx区x×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市x×区××馆支部委员会”等多个党支部。
(4)从党员的不同群体角度考量:如“中国共产党x×市××区xx局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市××区就业中心流动人员支部委员会”。
(5)从不同区域、条线(系统)和归类的角度考量:如“中国共产党xx市自然资源局南片中心自然资源所联合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市x×区××系统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市××区××镇文化教育口总支部委员会”等。
(6)从排序的角度考量:如“中国共产党××市x×区x×局第一支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市××区××局第二支部委员会”。
参考《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1000问》(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如何确定基层党组织的名称?
在确定基层党组织名称时,要从实际出发,可从多个角度考量:
(1)从单位名称的角度考量:如“中国共产党××市x×区××局支部委员会”。
(2)从单位的某个科室(部门)名称角度考量:如“中国共产党××市××区××局××科支部委员会”。
(3)从单位的多个科室(部门)、下属单位的类别角度考量:如有一个局的党总支,下设了“中国共产党x×市xx区x×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市x×区××馆支部委员会”等多个党支部。
(4)从党员的不同群体角度考量:如“中国共产党x×市××区xx局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市××区就业中心流动人员支部委员会”。
(5)从不同区域、条线(系统)和归类的角度考量:如“中国共产党xx市自然资源局南片中心自然资源所联合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市x×区××系统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市××区××镇文化教育口总支部委员会”等。
(6)从排序的角度考量:如“中国共产党××市x×区x×局第一支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市××区××局第二支部委员会”。
中央纪委对此的意见是:妥善处理行政处罚变更后的责任追究问题。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改变原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党纪政务处分或处理产生影响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改变后的决定重新作出相应处理。因此,原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或变更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重新审视党纪政务责任的追究是否适当。对不应当追究党纪政务责任包括免予党纪处分、不予或免予政务处分的,应当撤销原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或处理决定;对应当变更处分种类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变更。
参考:党纪政务处分如何有效衔接行政处罚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改变原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党纪政务处分或处理产生影响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改变后的决定重新作出相应处理。因此,原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或变更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重新审视党纪政务责任的追究是否适当。对不应当追究党纪政务责任包括免予党纪处分、不予或免予政务处分的,应当撤销原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或处理决定;对应当变更处分种类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变更。
参考:党纪政务处分如何有效衔接行政处罚
没有发现规定不可以离职。参考(2022)京0114民初9979号一案中,法院认为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期间,国企管理人员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解除劳动关系。
但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处分或司法处理期间,应暂停其组织生活和民主权利。这意味着党员在此期间不得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会议,并且其组织关系原则上不能进行转接。
因此,党员在涉嫌违纪接受处理期间,原则上是不允许转接组织关系的。该党员员工如果提出离职,如果合理合法,公司应予批准。但离职后该党员员工组织关系还在公司党组织,仍需要接受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违反党纪也需要接受组织的处理。
但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处分或司法处理期间,应暂停其组织生活和民主权利。这意味着党员在此期间不得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会议,并且其组织关系原则上不能进行转接。
因此,党员在涉嫌违纪接受处理期间,原则上是不允许转接组织关系的。该党员员工如果提出离职,如果合理合法,公司应予批准。但离职后该党员员工组织关系还在公司党组织,仍需要接受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违反党纪也需要接受组织的处理。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因触犯刑律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对这些人经过长期考察,如果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他们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参考《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1000问》被开除党籍以及退党、劝退或被除名的人能否重新入党?
因触犯刑律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对这些人经过长期考察,如果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他们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参考《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1000问》被开除党籍以及退党、劝退或被除名的人能否重新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