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根据实践,要综合考虑支委会剩余的委员数、班子调整的时间,支部书记空缺一般不超过半年。
如果剩余委员数较多且有副书记,支委会工作尚能正常运行的话,且半年内可以进行选举的话,建议向上级党组织申请暂不改选。
如果剩余委员数不足3人,支委会工作无法正常运行的话,则建议请上级党委指派支部书记。
来自:  转型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8133e  2024-04-24 09:22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入党对学历未提出要求。
来自:  转型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83mde  2024-04-24 00:05
实践中,思想汇报也不必存入人事档案,如果有党员档案的,一般存入党员档案。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此并无要求。
参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归档材料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归档材料要求:有人事档案的,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来自:  转型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bcrpw  2024-04-23 17:44
根据相关通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对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召开警示教育会,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列席参加。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可请他们列席。党纪学习教育中,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来自:  转型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6ve1j  2024-04-23 19:56
这块没有硬性的规定。
根据实践,支委会会议记录一般在签到部分由所有参会、列席人员签字,记录末由召集人(书记或副书记)签字确认。
如果形成会议决议或者会议纪要,一般也由所有参会、列席人员签字确认。
来自:  转型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3a7tz  2024-04-23 15:00
根据规定,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并且,任何党组织关系转出要以收到回执才算正式转出。
所以,根据描述,你的组织关系应该还在人才交流中心。

根据规定,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建议加强与两边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尽快解决组织关系接转问题,如有需要可提请上级党组织介入。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来自:  转型5个回答提问者:  芒果果  2024-04-23 11:39
综合免除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科级)职务和重新确定职级为科员,这个处理更接近于党纪政务双撤职,即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
但根据描述,该州局用的是免职通知形式,其中免职可以是组织处理,降低职级(副科级到科员级)至少是降级处理。不管是哪一种处理或处分,都需要送达当事人,给予申诉等纪法救济途径,否则程序违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四十六条 政务处分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处分人和被处分人所在机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后,监察机关应当根据被处分人的具体身份书面告知相关的机关、单位。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第十条 组织处理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四)宣布实施。组织(人事)部门向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书面通知或者宣布组织处理决定,向提出组织处理建议的机关、单位通报处理情况,在1个月内办理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调整职务、职级、工资以及其他有关待遇的手续。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组织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来自:  转型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mhfw9  2024-04-23 11:55
不可以直接增选支部委员。现在没有支委会,只有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行为,原支部书记不能不经选举直接任新支部委员会的书记。
一般原支部书记可以作为本次新支部委员会的设立、选举等工作的负责人,并列为新支部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按程序举行选举工作。
来自:  转型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hox4v  2024-04-23 10:53
不能。
被发展对象尚未取得党籍,不属于共产党员,原则上不能从事党务工作。
来自:  转型6个回答提问者:  太阳花  2024-04-2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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