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组织关系需要跟着党员本人“走”,有工作单位的组织关系需要转到工作单位。
来自:  Spring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ii0y3  2024-07-10 16:48
群众不可以从事党建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三十条“ 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把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作为首要、基本条件。
来自:  Spring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c5tkw  2024-07-09 23:43
不可以。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来自:  Spring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pxtz0  2024-07-10 09:18
补办党员入党材料,一般按照作出情况说明、出具证明材料、支部提供现实表现、基层党委审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补办
来自:  Spring3个回答提问者:  咩咩  2024-07-10 10:11
建议进行党员身份认定。
来自:  Spring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r1lvf  2024-07-10 11:34
存在违反发展党员程序的情况了。需要做党员身份认定。
来自:  Spring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z5fy7  2024-07-10 13:06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申请入党。
来自:  Spring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c01mg  2024-07-10 13:25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及时讨论”并不要求一定是预备期满当天,一般多会在之后的一个月内进行。
来自:  Spring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1kfozb  2024-07-10 14:13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从接收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要求未作出具体规定,但为加强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进一步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才可以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来自:  Spring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e8lmn  2024-07-10 14:35
政治审查的方法有多种,同发展对象谈话、查阅发展对象的档案和其他有关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函调、派人外调等。函调或外调的问题。对其长时间未联系的生父的政治历史情况并非必须通过函调、派人外调得知,但应该在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中均要写明,并在入党志愿书第7页的其他情况说明栏中具体填写清楚。
来自:  Spring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ga4in  2024-07-0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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