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上级党组织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来自:  Spring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19n63  2024-06-26 11:20
主题党日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的有效形式,是党支部开展工作、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制度保证。一般情况下,党日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时间应相对固定。系统是按照月度进行考核,按月组织、按月录入活动通知及纪要的。
来自:  Spring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twd1j  2024-06-26 11:19
可转到居住地党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来自:  Spring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5fqu0  2024-06-26 11:06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因不了解,增加考察时间是符合规定的。
来自:  Spring2个回答提问者:  军歌嘹亮  2024-06-26 19:18
先开会再公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时间从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确定接收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结束后,次日开始公示并计算。
来自:  Spring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686hm  2024-06-27 08:32
这2个情况涉及严重违规发展党员程序,不予承认党员身份。2014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来自:  Spring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unhot8  2024-06-27 08:50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来自:  Spring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c1gi1  2024-06-27 09:25
档案是记录党员发展的过程文件,组织关系是否转接成功需要具体核实确认,请联系您最后一次交纳党费或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组织确认,当时是否给您开具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了,并且组织关系转出成功的话,您的接收党组织会回执给转出党组织。
来自:  Spring2个回答提问者:  天使1986  2024-06-24 11:06
建议做好沟通,由负责转正的党组织完善档案后转接组织关系。
来自:  Spring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ykv7h  2024-06-24 11:10
党员身份认定程序如下:基层党委调查核实、基层党委提出初步认定意见、上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基层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来自:  Spring4个回答提问者:  zt  2024-06-2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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