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应补写入党材料,在党员档案入党时,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里面没有提及自传,也有不少单位会不存放。出具情况说明就行。
这个情况,大概率是想不起来自己最后一次交党费的地方了,很可能已经自动脱党了。建议你去区委组织部查询一下。
党章第一章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所以须向党组织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