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里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为了让党组织了解你的思想情况,每季度一汇报是有利的。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这里听取本人汇报,也是大方向,具体到地方,结合实际,还是一季度一写是合理的。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这里听取本人汇报,也是大方向,具体到地方,结合实际,还是一季度一写是合理的。
1.组织不找你,你也可以主动找组织谈话。
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既然是预备党员,你们在接收的时候需要审核他的入党材料,并做好预备期的培养工作,不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积极分子就是连续培养,不需要重新提交入党申请书,也没有延长考察期的说法。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