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对支部委员的党龄要求,建议参照此规定执行或请示上级党组织。
对支部委员的党龄要求,建议参照此规定执行或请示上级党组织。
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或者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在上级党委批准其入党后,预备党员应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按照上述要求,无需就“指定入党介绍人”这一环节召开会议履行决议程序。可以在确定发展对象时一并确认。
按照上述要求,无需就“指定入党介绍人”这一环节召开会议履行决议程序。可以在确定发展对象时一并确认。
我认为,提前一个月提出转正申请没有问题,但支部讨论转正事宜的时间,应在预备期满之后。
可以按照出生日期、单位或岗位等其他信息进行排序,特殊情况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
《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党小组的建立、调整和撤销,由党支部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设置或者工作形势发生变化的,可以根据需要对党小组的设置作出相应调整。
参考上述规定,个人建议,党小组的变化情况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