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短时期内如果能增加党员人数达到3人,可以考虑继续申请保留原支部,一般不超过半年。
来自:  河北沧州闫美美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nis4e  2022-12-13 14:47
没有选举权。
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一是指在组织关系所在的支部具有这些权利,二是各级党代表在参加党代会时具有选举权,但不能到其他支部行使选举权。
来自:  河北沧州闫美美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2pf05  2022-12-13 09:47
发展对象的时间应为上级党委备案的时间。
因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这里应当把握“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这句话,即,只有经过上级党委备案,才是发展对象,之前是发展对象人选。
来自:  河北沧州闫美美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yddks  2022-12-13 11:30
政审不能由发展对象来报告。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所以,政治审查是党组织的工作,不能让发展对象来做。
来自:  河北沧州闫美美3个回答提问者:  赵彦雨  2022-12-11 20:17
确定为预备党员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必须经过基层党委研究通过后才能生效,但生效的日期为支部大会通过其为以预备党员的日期。
来自:  河北沧州闫美美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w7du6  2022-12-10 22:01
这个发展党员流程符合不规范,应当是党委先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之后,向党委汇报,提出能否入党的意见才能召开党委会。
其依据是《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来自:  河北沧州闫美美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jey8x  2022-12-09 23:06
入党所在支部的预备党员转正批复材料应该是上级党委的批复,前提是支部大会研究其通过为正式党员后,上报上级党委,上级党委研究讨论通过其为正式党员的批复,说明前期的入党手续全部履行完,属于特别重要、很有说明力的的原始资料。因此,是一份很有份量的证明材料。
来自:  河北沧州闫美美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2j5c8  2022-12-0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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