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如果是按月领工资的党员,参照以下基数缴纳党费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作、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其他详情,请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来自:  铁城8个回答提问者:  干事干事  2022-09-23 15:32
入党流程和大致的时间
1,递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2,入党积极分子(一般3个月以上)
3,发展对象(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观察的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
4,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3个月内举行会议,表决,公示等手续,最长不超过6个月)
5,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预备期为️1年,如需延迟转正,时间应控制在️6个月以上,️1年之内)
来自:  铁城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c3maf  2022-09-23 17:02
不可以。
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第二条 党小组的建立、调整和撤销,由党支部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由党支部决定并上报,所以党总支不可以直接成立党小组。
来自:  铁城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v6ja0  2022-09-22 09:06
自传的日期区间应该为“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最后一页“支委会意见”时间之后,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日期之前。自传的落款时间,怎么会有出入呢?一切以原件为准的原则。如果是誊抄错误,书写错误,可以向组织说明情况。
来自:  铁城4个回答提问者:  宋盛林  2022-09-22 14:24
党费的具体使用可以参考两个文件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来自:  铁城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r71yq  2022-09-22 16:04
  培养联系人是由党组织指定的人员(两名正式党员),这个情况说明可以由党组织出具详细的情况说明。但是入党手续将来肯定是存在瑕疵。如果确需更换培养联系人需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后方可进行。前提是在培养期间,如果已经成为预备党员,再变更就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了。
来自:  铁城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yoalw  2022-09-22 16:27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规定
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查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凭证,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一个组织,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将接收党员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另《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
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
所以视情况而定,如有必要可以进行审查核验手续。
来自:  铁城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flisv  2022-09-22 17:30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您这个问题牵扯到入党材料审查,如果原党组织撤销,就造成无法认定为预备党员,有可能出现不予承认的情况。
来自:  铁城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uych2  2022-09-23 09:49
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如果超过6个月,首先要向组织说明情况的情况下进行补交。基数的计算请参考《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
建议按照现行工资计算基数。
来自:  铁城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616co  2022-09-22 18:12
2017年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如果警衔津贴属于部分企业或者特殊岗位。如果属于就不用计算基数。
如果执行中组发[2008]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津贴补助就要计算在基数中,属于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货的部分。
来自:  铁城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10ar6  2022-09-2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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