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必须得有啊,这是要求,党组织是前置研究把关,达不到设置要求,有些重大事项,尤其是涉及职工利益的要召开职工大会的。经理层、董事会职责权限边界是要界定的。
不可以。纪委是履行专职监督责任的,一定意义上纪委对党组织有监督责任,不可以兼任其它党内职务,这也是“三转”工作要求。
组织委员是选举为委员以后,党支部工作分工产生的,具体负责组织工作。
建议手写,谈话人、谈话对象都要签字。机打无具体规定规定,个人觉得可行,签字即可。
无具体数量规定,可以根据本单位总人数情况考虑。党员人数较少可以全部座谈,非党职工如果较多,可按照总人数20%-30%为宜(无依据)。
一般提前一周,具体卡在哪天这不是问题,个人认为提前两周(半个月)也是可以的。党员大会讨论转正事宜,要在预备期满之后开展,无特殊情况,一般为到期一个月内完成。
支委会是审查,提请上级预审合格同意批复,支委再召开党员大会票决,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后下批复。当然支委审查召开党员大会并无不妥,因支委审查阶段也需要听取职工、群众、党员意见建议的。相当于你们要召开2次党员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