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党员档案最主要的是入党志愿书。党员档案丢失后,本人应积极配合,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入党的经过,主动提供有关线索。单位党组织要与发展其成为党员的单位党组织及工作过的单位取得联系,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并补办入党志愿书。现单位党组织要在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来自:  Tahlya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yf1yi  2021-08-21 08:42
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而且预备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组织应当向该预备党员说明相关情况,帮助转移组织关系。
来自:  Tahlya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vwued  2021-08-21 15:34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可以从原单位将相关材料调到新单位继续培养考察,不需要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如相关材料原单位遗失,无法转到新单位,就需要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
来自:  Tahlya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kfcmg  2021-08-20 00:27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应该是要在工作单位入党
来自:  Tahlya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6osjr  2021-08-20 13:20
可以委托副书记主持会议。
来自:  Tahlya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rfoly  2021-08-18 09:28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兼任
来自:  Tahlya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s0lbf  2021-08-18 16:18
查看党员档案里面的材料,发展党员的每一步里面有相关的材料。
来自:  Tahlya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60nbs  2021-08-18 21:38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来自:  Tahlya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px4s8  2021-08-18 16:00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来自:  Tahlya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4xle9  2021-08-18 19:05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来自:  Tahlya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r9vc8  2021-08-18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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