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发函给原党组织,出具情况说明,承认是由于原党组织操作不规范原因导致出现上述情况。发函给该党员组织关系所经历过的所有党组织,出具该党员的思政和现实表现的材料;该同志的其他入党材料都符合入党程序和规范性要求;综合考虑,如果该同志长期为党工作,一直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且现实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党内外群众认可度较高,仍旧符合党员条件的,由现党支部重新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讨论、基层党委审批其转正事宜,基层党委、党支部做好会议记录,在《入党志愿书》“备注栏”填写情况说明、支部决议和基层党委审批意见,转正时间为党员自入党之日起满一年的时间,党龄从转正时间之日算起。(仅供参考)
一般建议申请转正时间在预备期满前的一到两周内,当然一个月内也是可以的;如遇特殊情况,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也是可以的;支部转正会议,一般建议是在预备期满后1个月内召开,最长不超过3个月吧。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召开讨论预备转正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参考《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5人支委分工可以为: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业务工作由A单位代管,A单位跟党员接触更多,更熟悉该党员的情况,如果A单位代管该党员业务工作超过6个月的,党员组织关系可以选择转入到A单位。
临聘教师也是和学校签订了劳务合同的吧,这样其实也相当于有了工作单位的,而且又是长期在学校进行代课,相对来说,学校党组组对您的情况了解程度要大于村党组织的了解程序。
补选支部委员只是上报上级党委备案,一般不用批复的。当然上级党委可能也会下个文,确认已经备案。
支委会成员也允许是双数的吧,没有规定必须是单数的吧,可能在实际工作中,表决重要事项可能结果2同意2反对,造成无法通过的现象,因此一般建议是单数的;建议待换届选举时再减少支委会配置人员,或者也可以选择再补选一名委员增加到5人。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一般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和预备转正之前;接收预备党员时,一般不再需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公司党支部的情况属于配置不健全,软弱涣散,早就应该整顿了吧,由于这个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无法正常的开展考察和转正,属于组织的原因,如果把组织关系转回户籍地来转正的话,似乎涉嫌违规发展,考虑到现实情况,建议及时跟上级区党组织联系一下,说明情况,咨询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