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三条 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支部不是必须设立党小组,如果支部内人数较少,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比较集中,容易召集,就没有必要设立党小组了,这时党支部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党小组的角色了。
支部不是必须设立党小组,如果支部内人数较少,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比较集中,容易召集,就没有必要设立党小组了,这时党支部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党小组的角色了。
安排县区一年审批预备党员几次,这得看县区前期制定的具体发展计划;
今年未接收为预备党员,明年再上报发展计划时,可能还得重新再次履行一遍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程序,而后还是政审,短期培训,支委会审查,公示,县直工委预审,预审通过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今年未接收为预备党员,明年再上报发展计划时,可能还得重新再次履行一遍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程序,而后还是政审,短期培训,支委会审查,公示,县直工委预审,预审通过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发展党员会议,一般群众是无法参会的,不可以请群众当监票人和计票人的,应选择支部内的党员当监票人和计票人。
如果本人已经工作的,可以通过同本人谈话了解情况、查阅本人的高中和大学的档案材料等,一般不必向高中和大学发函调信的,主要还是看在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现实表现。
党支部可以先调查了解一下该入党积极分子放弃继续发展的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若是属于本人不善于学习,对党的方针政策决定等认识不高、有误解、思想跟不上形势等原因,党支部可以派人开展帮扶和教育,帮助其改善提高认知;若是属于本人理想信念不坚定,入党动机不纯正,不愿意奉献和参加志愿服务等,经批评教育和帮扶,仍没有改变的,可以由支委会(支部大会)集体研究决定取消积极分子资格,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员档案中仅缺少政治审查材料,由现在的党支部函调其入党时的党支部,由入党时所在党支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当时的支部不存在的,可由现在的支部经函调其上级党组织了解相关情况后相应出具证明材料)。
多个基层党组织差不多时间进行换届,可能涉及到不同的党组织类型、不同换届时间、不同的批复流程,建议还是分开批复吧。
预备期是到2023年6月1日截止,还是到2023年6月2日截止,具体咨询本人所在党组织,一般都有习惯性的写法,不同单位的写法可能也不太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