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不必撤销原党支部和成立新的党支部。
党支部名称变更一下,由支部的名义将变更的情况以请示的方式报告上级党委,待批复后,启用新名称并刻制党支部印章。
来自:  12371网友9qo6ko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g2ora  2024-08-15 10:49
原支部书记组织关系是否转走,为何要调整支部书记等,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改选,或由上级党委指派。
来自:  12371网友9qo6ko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xl3ql  2024-08-15 11:04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建议参考上述要求,结合根据本单位党组织的入党材料的组档要求和材料目录来审查党员档案,各个单位要求归入档案的材料可能不太一样的,材料目录的名字也不太一样。对于某些仍有异议的问题,具体和原入党和转正的党组织进一步沟通和协商。

来自:  12371网友9qo6ko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bqat4  2024-08-15 10:28
在入党志愿书上一般不会体现转正日期吧,一般有召开预备转正支部大会的日期,党委(党总支)的审批意见日期,党龄起始时间。
您说的转正日期指的是召开预备转正支部大会的日期吧,也就是被错误写成支委会讨论时间。即使这个时间错误了,党委在审批意见里关于党龄也不应该按照预备转正支部大会的错误落款日期计算吧。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来自:  12371网友9qo6ko2个回答提问者:  勇敢的打工人  2024-08-15 10:37
可以参考一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来自:  12371网友9qo6ko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iha6z  2024-08-15 09:48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就规定,“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来自:  12371网友9qo6ko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3anih  2024-08-15 10:00
参考《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规定,国有企业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
来自:  12371网友9qo6ko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1ah9r0  2024-08-15 09:57
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内,适用于党委换届选举。
来自:  12371网友9qo6ko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xbjts  2024-08-14 17:34
党员档案跟户口没有必然的联系,不一定属于捆绑式的;
例如,如果您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有党组织,也可以接收党员档案的话,集体户的街道也不会接收您的党员档案的;或者,您无工作单位,本人常居地也不在集体户的街道,集体户的街道也不会接收您的党员档案的。
来自:  12371网友9qo6ko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6gct4  2024-08-14 17:30
毕业学校应当把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意见写到毕业当年的6月才对的,这个3-6月的考察意见可以请毕业学校补写一下;
从六月到九月积极分子档案已经到了人才市场,您是否及时去人才市场报到过呢,表明积极分子身份,请求接续培养和考察?人才市场是否对您的积极分子档案审查过呢?您是否给人才市场提交过纸质的思想汇报,主动向人才市场党组织汇报过本人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情况?如果都没有的话,人才市场应该无法填写这个阶段的意见。
来自:  12371网友9qo6ko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dcfso  2024-08-1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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