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不是将组织关系转入下级党总支,而是要转入党总支所属的党支部,编入党小组。
党章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她任党委委员,其组织关系是在党委所属(包括党总支下属)的一个支部,也不是在党委。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wzpio  2024-07-17 10:44
其档案交至上级党委不是审核,而是审批。党委审批需要一定时间,党支部应当积极向党委反映他将离开现单位的情况,请求党委尽快审批。
党委审批后,按规定应当将党员档案存入人事档案,随同人事档案转到新单位。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如果预备党员审批滞后,可以单位转移党员档案。由现党委密封后,通过机要渠道邮寄至新单位的上级党委,也可密封好后,由负责组织人事的同志传递。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n0ty6  2024-07-17 11:01
预备党员转正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没有要求召开座谈会,也没有对党员和群众的参加数量做出规定,只要各方面有代表性,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出预备党员政治情况就行。
实际工作中,入党介绍人、所在党小组长、党小组有关人员、与其工作和生活中交集较多的人员等,是应当列入征求范围内的。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ayvnq  2024-07-17 11:03
只要是用于党的活动和党员教育就行。有时,作为基层单位,新建的党员活动阵地是多用的,有些设备或设施不是开展党员教育,这是不行的。具体参照以下规定。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an2ef  2024-07-17 11:09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是在大会决议前。一般是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按期转正后进行公示。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六)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这里要求对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因此,在支部委员会后进行公示。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8nk4y  2024-07-16 14:46
党总支是中国共产党×××总支部委员会的简称,机关支部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的简称,党总支下辖若干党支部,其中包括机关党支部,是机关党支部的上一级党组织。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5个回答提问者:  姗姗  2024-07-16 14:48
功能型联合支部开展各项活动与其他支部是一样的,需要所有支部的党员都到,不能只派党员代表参加。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1个回答提问者:  白胖子小可爱  2024-07-16 11:12
老师授课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由个人交纳,不能从党费报销。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08kti  2024-07-16 11:34
建议同步使用纸质介绍信,在不同省份的两个基层党组织之间转接。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ujyy2  2024-07-16 05:26
机关党委书记空缺,不宜接收预备党员,况且,党务副县长已经到任,只要尽快补选,很快就能正常开展工作,应当等补选后再接收预备党员。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2个回答提问者:  Yz  2024-07-1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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