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要求。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提前两天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会上,无论是预备党员汇报思想情况,所在党小组介绍情况、提出意见,还是支委会介绍情况、提出意见环节,都缺少后两天情况的介绍,属于未结事宜,如何讨论?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提前两天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会上,无论是预备党员汇报思想情况,所在党小组介绍情况、提出意见,还是支委会介绍情况、提出意见环节,都缺少后两天情况的介绍,属于未结事宜,如何讨论?
中组部编著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辞典(修订本)》解释,重新入党,是指因某种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或因触犯刑律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党组织除名的人,再次入党为重新入党。
同时提出,党组织要对要求重新入党的人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这些人中经过党组织长期考验,与党失去联系的原因已经查明,或确已改正错误,本人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严格审查,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被吸收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同时提出,党组织要对要求重新入党的人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这些人中经过党组织长期考验,与党失去联系的原因已经查明,或确已改正错误,本人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严格审查,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被吸收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1. 关于未设纪委的基层党委:《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七条第三款中规定,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2. 关于未设委员会的党支部:
首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条中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第九条中提到,“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据此,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设置委员会的党支部,还是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都没有执纪的职责,倒是由监督党员的职责。
最后,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其纪检工作由谁负责,回答是,由党支部书记负责。
2. 关于未设委员会的党支部:
首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条中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第九条中提到,“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据此,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设置委员会的党支部,还是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都没有执纪的职责,倒是由监督党员的职责。
最后,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其纪检工作由谁负责,回答是,由党支部书记负责。
预备党员转正没有名额限制。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可见,能否转正,主要看预备党员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你目前预备期未满,最重要的是,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预备期满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具体手续上,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可见,能否转正,主要看预备党员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你目前预备期未满,最重要的是,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预备期满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具体手续上,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