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并无明确要求,我认为对于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先公示再通报的做法是可行的。
根据有关规定,正式党员有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根据有关规定,上级党组织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党委(党组)研究后,要向被评议考核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一,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在书记出缺时,党员大会一般应暂缓召开。
第二,在新任书记到任之前,如有紧迫事项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则可由上级党组织派员召集支部党员大会,也可由上级党委指定临时负责人召集支部党员大会。
第二,在新任书记到任之前,如有紧迫事项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则可由上级党组织派员召集支部党员大会,也可由上级党委指定临时负责人召集支部党员大会。
开展民主评议时,应对支部所有党员进行评议,但对预备党员不评定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