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中国共产党XXXX支部。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四条:“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以及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综上条例,党的基层组织中的支部无论是否设立委员会,在党的规定、条例中都是“党支部”来表述,人数超过7人的要设立委员会,所以全称就是“中国共产党XXX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就是单一的党支部,全称就是“中国共产党XXXX支部”。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四条:“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以及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综上条例,党的基层组织中的支部无论是否设立委员会,在党的规定、条例中都是“党支部”来表述,人数超过7人的要设立委员会,所以全称就是“中国共产党XXX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就是单一的党支部,全称就是“中国共产党XXXX支部”。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不是必须,但是可以要求党员发言。主要是看本次党员大会的主题是什么,如果只是审议表决党内的一些事项,可以不必要求党员发言。如果是党内的学习、交流、汇报或者组织生活会,可以要求每名党员发言。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 第十八条“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民主评议和组织生活会,党员肯定需要发言才能开展。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 第十八条“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民主评议和组织生活会,党员肯定需要发言才能开展。
你的理解应该有偏差。要确定领导职务,就必须是公务员。而根据《公务员范围规定》,单一的党内工作能够定为公务员的,要按照第五条范围来确定。市级政府下的行政部门的党组织,不是公务员范围。机关党委(全称就是: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不一样的。
根据《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总支、支部)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因此该党组织书记一般对应的就是单位负责人,其职务级别是因党外职务确定的。总结说:党组织书记应该是单位负责人,而要作单位负责人就要有一定层级,该部门负责人的副县级职务是给党外行政职务确定的。
根据《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总支、支部)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因此该党组织书记一般对应的就是单位负责人,其职务级别是因党外职务确定的。总结说:党组织书记应该是单位负责人,而要作单位负责人就要有一定层级,该部门负责人的副县级职务是给党外行政职务确定的。
按你所述,应该是机关党组织吧。上级是可以直接任命的。依据是《党章》第十三条;《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条、第十五条。(“党组织负责人”,选举条例第二条明确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就是一个党组织)。明确其党委职务的话应当是党委副书记,依据是《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
合规。《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均有规定上级党组织可以任免下级支部书记。
这个问题可以分两方面来说。
一是:该同志自己认为不再是党员,那么应该除名或者不认可党员党员身份。常见的是“认为自己是党员但是组织找不到档案”,该同志而是反过来了。该同志不认可自己的党员身份,那么他平时参加组织生活吗?缴纳党费吗?
二是:如果平时组织生活正常,是因为上级保管不善找不到档案,那么应该根据该党员所述入党时间和发展其入党的党组织找相关证明人出具证明。
因此个人认为查证落实工作应:根据该同志所述入党时间和发展其入党的党组织找相关证明人出具证明其曾经入党,但长期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已经按脱党处理(因其认为自己不再是党员,说明起码6个月以上没有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
一是:该同志自己认为不再是党员,那么应该除名或者不认可党员党员身份。常见的是“认为自己是党员但是组织找不到档案”,该同志而是反过来了。该同志不认可自己的党员身份,那么他平时参加组织生活吗?缴纳党费吗?
二是:如果平时组织生活正常,是因为上级保管不善找不到档案,那么应该根据该党员所述入党时间和发展其入党的党组织找相关证明人出具证明。
因此个人认为查证落实工作应:根据该同志所述入党时间和发展其入党的党组织找相关证明人出具证明其曾经入党,但长期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已经按脱党处理(因其认为自己不再是党员,说明起码6个月以上没有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
民主生活会有对照检查材料,是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四项的内容进行,而对照检查的内容,应该按照第六条来罗列。
按你所述,该支部工作应按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工作,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支部的普通党员参加该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即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一般只有班子成员参加,邀请一些人员列席,具体参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虽你单位是事业单位,但属于政府组成部门,如果是符合《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党组织关系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
虽你单位是事业单位,但属于政府组成部门,如果是符合《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党组织关系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
可以,只要是支部正式党员都可以,但要求是能完成培养联系人的任务。见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