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权在支部,党委只是备案。即:备案默认同意无需开党委会,反对支部的决定才需要开会。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道理在这里,审批才需开会。
因此只要支部没有重大失误,积极分子的确定镇党委只要备案即可。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权在支部,党委只是备案。即:备案默认同意无需开党委会,反对支部的决定才需要开会。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道理在这里,审批才需开会。
因此只要支部没有重大失误,积极分子的确定镇党委只要备案即可。
这种情况不是因为未能及时开会而导致的吗?做出延长预备期的决定也是需要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才可以的。所以这种情况应该叫做不可抗力推迟。只要条件允许开会了,马上开会讨论。如果你高校支部称之为延长预备期,是错误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因此延长预备期是指尚不具备党员条件(也就是继续考察和教育不合格)。
具备入党条件,这个既有客观条件也有主观条件。客观比如年龄、身份等等,主观条件有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及主要关系人是否支持拥护党的纲领等等。入党申请人个人认为的“具备入党条件”,不等同党组织经过考察培养后认为的“具备入党条件”,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应当通过考察教育培养后征求党内外意见经党支部得出的结论。
你现在还是学校党组织的党员,在学校交。组织关系就好比户籍,人出嫁了,户籍还在娘家,那么需要以户籍为依据办理的事项就都是在娘家办理。
因为有明文规定。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特殊党费只有2008年的时候,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组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我不懂你去年为什么能交特殊党费,按理是不能收的。
如果你是指自愿多交党费,那不是特殊党费。
特殊党费只有2008年的时候,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组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我不懂你去年为什么能交特殊党费,按理是不能收的。
如果你是指自愿多交党费,那不是特殊党费。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你支部确实讨论接收你是预备党员了,按理三个月内党委应当批复,你可以让支书多多问一下党委。如果你辞职换工作,跟入党没有关系的,你还是支部的党员,除非你转组织关系走,关键是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各种党内会议),按时缴纳党费。
如果你支部确实讨论接收你是预备党员了,按理三个月内党委应当批复,你可以让支书多多问一下党委。如果你辞职换工作,跟入党没有关系的,你还是支部的党员,除非你转组织关系走,关键是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各种党内会议),按时缴纳党费。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年满18岁,都可以申请。申请和退党都是自由的,但是这种是不能发展入党的,哪个组织发展这样的党员,就是审查没有责任心、把关不严,哪怕发展了,以后查出来照样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