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来自:  土土亦是二熊5个回答提问者:  听风  2020-01-02 14:45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款之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但是根据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所以具体操作就看支部如何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可酌情考虑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来自:  土土亦是二熊6个回答提问者:  石头布丁  2019-12-27 15:34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考察有关内容中培养联系人的职责: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可以推断,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应该交至培养联系人,再由培养联系人交至所在支部,并附上入党积极分子近期思想情况汇报。
来自:  土土亦是二熊9个回答提问者:  真知力行余良  2019-12-27 15:31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可以推断,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半年要向所在支部递交一次思想汇报,以便于党支部对其进行半年考察,至于个别地方要求每季度与每半年并未冲突,只是要求的时间限定不同而已。
来自:  土土亦是二熊11个回答提问者:  团溪镇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2019-12-27 10:15
支部主题党日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也就是说主题党日活动是一种重要活动形式,可与三会一课一同召开,但不能是视同为“三会一课”。根据三会一课要求,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设置党小组是针对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而言的,是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生产、学习等实际需要划分党小组,是为了具体地组织、推动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的指示和决议的贯彻落实。党小组会是三会一课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支部未设立党小组,则无需开展此项会议。(详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来自:  土土亦是二熊3个回答提问者:  爱吃菜的小丸子  2019-12-27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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