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章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向上级党委请示,支委成员缺额事宜,待批复后,由支委召开党员大会差额补选,补选结果报备上级党委即可。
因故不能出席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可以改期。
政务处分期结束后,可以向党组织申请入党,但有政务处分的入党申请,党组织会更加慎重地审查调查。
应当先向上级党委请示,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缺额三人,待上级党委批示后,按上级批示工作,上级党委对书记与副书记另有安排时,可请示先补选委员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需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可由本届机关党委过会决定直接就任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并开展工作。
入党申请书和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无需培养联系人签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对象教育考察登记表》关于培养教育考察情况一栏才需要培养联系人签字
第一种是由虚职转实职。比如,由副主任科员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后,转任县直单位副局长。
第二种是党内地位提升。比如,乡镇的党委委员变为党委副书记,虽然级别未发生变化,但党内地位提升了。
第三种是由政府人大政协领导转任或兼任党委领导。这种情况多发生在换届时,比如,由副县长变为县委常委,岗位变得更加重要,因此也属于进一步使用。
第四种是上级科室负责人转任下级班子成员。比如,省直单位的副处长到某个县担任副县长,虽然职务都是副处级,未发生变化,但是由科室负责人变成了班子成员,也属于进一步使用。
第二种是党内地位提升。比如,乡镇的党委委员变为党委副书记,虽然级别未发生变化,但党内地位提升了。
第三种是由政府人大政协领导转任或兼任党委领导。这种情况多发生在换届时,比如,由副县长变为县委常委,岗位变得更加重要,因此也属于进一步使用。
第四种是上级科室负责人转任下级班子成员。比如,省直单位的副处长到某个县担任副县长,虽然职务都是副处级,未发生变化,但是由科室负责人变成了班子成员,也属于进一步使用。
不会取消党籍,可以请学校党组织重新开具介绍信,填写正确的转入支部,也可去村上级党委处,申请党委先代为接收,再转接至可以接收的党支部。
需要,向原单位申请提取入党材料,转交至新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