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干部超过100人,要辨别100人当中有多少是党员,是否具备党委成立的条件
成立两个新支部看上去是两件事,但实际上关于成立党支部的事宜,属于一件事,是可以在一份请示上写明的。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最新版本的第三十条,规定如下: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
党务工作者是协助党组织书记,具体管理一个党组织的党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党务知识素养、党建专业素质和政治素养;同时,因党建工作及相关材料的特殊性,如:收缴党费、党组织关系转接、发展党员、党员档案管理、党员干部的提拔考察等,不适合安排非党员人员从事上列工作。
具备党员身份,党组织未除名开除他就是党员,违纪可以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该党员的情况表现,根据批复给予处理。
向原单位上级党委查询党员关系在何处,若时间未超过半年,不视为自行脱党,尽快查清楚,补交党费。
党员大会人数不过半,不可以开会,应当另择时间开会,不论有无表决事项
召开党员大会,确定初步候选人,公示后,召开党员大会表决确定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