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党支部成立的条件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的同类型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也可跨行业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可由本支部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显然A商会已有党支部,个人认为不能与B商会成立联合党支部,建议咨询其共同的上级党组织。
显然A商会已有党支部,个人认为不能与B商会成立联合党支部,建议咨询其共同的上级党组织。
根据《中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会议的部分的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1.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3.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4.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8.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9.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10.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六章十九条规定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对照以上两条,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宅基地、大额资金收支都属于重大事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1.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3.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4.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8.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9.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10.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六章十九条规定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对照以上两条,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宅基地、大额资金收支都属于重大事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
党支部换届一般三年或者五年,逾期是指本届党组织超过三年或者五年换届,都属于逾期,一般在党支部任期即将结束的那个月完成换届选举。
一般发生这种情况,可能是两新党组织,线上系统在上级党委处,联系上级党委转出即可。也可能确实没有使用党员系统,在转入地依介绍信及党员档案重新录入就行。
支委会需半数以上才能召开,建议尽早请示上级党委补选支委事宜。重要事宜可以请示上级党委指派人员召开,也可以召开党员大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转入档案麻烦,但党内处罚打在身上更麻烦,建议是建立一个党员档案柜,先查看党员资料是否齐全,等确认无误后,归入人事档案,由人才中心或上级党委保存。
转入档案麻烦,但党内处罚打在身上更麻烦,建议是建立一个党员档案柜,先查看党员资料是否齐全,等确认无误后,归入人事档案,由人才中心或上级党委保存。
向发展你的党组织申请查询你缺少的会议记录材料,再带到B组织补齐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