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
也就是说,支部书记由部门负责人担任也不是绝对的,部门负责人不是党员怎么办?
届中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任命,经党委会讨论,下发任免文件。建议原书记改任副书记。
来自:  龙杰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0jegt  2021-05-19 14:22
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来自:  龙杰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h2hg9  2021-05-19 15:47
参考例文:
×××同志在政治思想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学习……,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思想品德端正,团结同志,对党忠诚老实,为人襟怀坦白,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年在××工作时,就曾被列为发展对象。调入我部门工作后,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在工作和学习中较好地发挥了模范作用。缺点是:工作中有时不够细致。用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同志,我认为他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介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志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坚信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一定能实现,并决心为之奋斗终身。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平时能够自觉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能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矛盾。在前一时期的防洪抢险和重点施工中表现出了较高的思想觉悟。缺点是工作中有时不够细致。总的说来,我认为×××同志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介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来自:  龙杰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ur3r3  2021-05-19 15:49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来自:  龙杰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4wprq  2021-05-19 09:24
没有必须是任期届满当天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来自:  龙杰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g1vlu  2021-05-19 10:09
不能入党。
来自:  龙杰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2xpaa  2021-05-19 10:25
一般一个季度一次。
来自:  龙杰1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m9z0u  2021-05-18 16:09
街道办的答复不正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来自:  龙杰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km5zf  2021-05-18 11:02
“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主要是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
来自:  龙杰3个回答提问者:  小学生  2021-05-18 14:19
2014年之前入党的,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已修订正式)执行。原规定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已经要求的非常明确了,党校党组织不符合发展流程而发展的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不予承认。
建议找原党组织,对你的现实表现、为何从入党积极分子到成为预备党员不足一年等情况,作出具情况说明,再请示上级党组织。
来自:  龙杰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d532l  2021-05-18 11:3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