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网上办理转接,至于“交换区”对接系统的管理,只能是咨询系统管理员
这个问题要看2021年11月被延长考察期半年后,2022年支部又为什么没有接收他为接收预备党员分析?是组织原因还是个人考察期出了问题?毕竟从2020年12月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到2022年时间上有点长了,已属于不是正常发展范畴,所以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
“不是支部书记想免去一人的委员职务”,而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建议由该支部委员主动请辞。
子公司没有党组织不代表上级单位也没有党组织,党建入章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一项重点任务。
个人认为,党委宣讲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可以以党员大会或党课的形式开展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总支没有审批权限,需要报您的上级党组织县直机关工委审批。
如果是被查实某单位某重大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造成集体经济重大损失或政治负面影响较大的,可以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展开讨论、批评,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学、知、明、守的纪律刚性。(当然具体还是要看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
党支部下不可再设党支部。需根据党员人数等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
如表述“原党组织在12月仅通过党员大会投票”
到会人数是否合规?投票结果呢?是谁通知主持召开党员转正大会的?又为什么“未能上报党委?”
到会人数是否合规?投票结果呢?是谁通知主持召开党员转正大会的?又为什么“未能上报党委?”
依据发展党员工作相关流程,还需走“发展对象的确定与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两个环节,具体时间要看在培养教育考察期间的个人现实表现和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培养考察考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