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上级党委直接指定任命的,应尽快将组织关系转入;如果书记是选举产生,那么肯定是违规的
至少在处分期内是不宜的,总不能一边受处分,一边又发展入党吧。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委成员应当确定一个基层党建联系点,通过定期调研走访、讲党课、参加组织生活、以及向党委会提交联系点支部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问题等方式加强联系对接。
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应当在支委会研究同意后、召开支部大会一周前,以张贴公告方式,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及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文稿随其他入党材料一起上报。
如果是在党员大会后公示,显然是不太合规的。
如果是在党员大会后公示,显然是不太合规的。
本人提出退党与因违法违规受纪律处分(开除党籍)完全是两个不同概念。
但都有一个共性~在没有召开支部大会通过、报请上级党委批复等相关流程手续完成之前,党费还是要按时缴纳的。
但都有一个共性~在没有召开支部大会通过、报请上级党委批复等相关流程手续完成之前,党费还是要按时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