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直接不承认党员身份的做法不妥。因为工作人员笔误错填或者即便是怀疑党员身份,也应该进行调查核实。此情况应当找当初转正时所在党支部,由当时的支部书记、委员、支部党员写出证明信,证明确实因为笔误错写。同时查找当时的支部和上级党委会议记录以及转正的请示、公示、上级党委批复等文件证明党员身份。
来自:  青柠组盐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7ruy1  2019-05-31 21:21
由党支部做出情况说明后,党支部书记签字,盖支部章子,附在入党志愿书里。并在延期转正栏如实填写延期转正情况即可。
来自:  青柠组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4m6lt  2019-05-31 16:40
党建工作应当由党员承担,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量和工作人员配备数差距大,很多地方和单位均会有非党员承担党建工作的现象。其实可以抓住这个锻炼机会,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全国上下都在全力以赴抓党建,都在寻访党建人才,以此机会锻炼自己,不仅可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而且以后在哪里干党建都会得心应手。
来自:  青柠组盐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t8tk2  2019-05-31 16:50
  入党应向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申请入党,没有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向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申请入党。此人没有向学校递交入党申请书,也没有在上班后报告所在单位,而是在转正后为方便组织生活才要求转关系,对此应当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研究并报上级党委批准,予以除名。将其发展为党员的党组织,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没有报告上级党组织,擅自发展党员、转接党关系,应当由上级党组织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第八十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来自:  青柠组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bsthx  2019-05-31 17:24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章第二十条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因此,不设支委会的支部不用分工,由书记主持工作。因工作需要可以增设1名副书记。
来自:  青柠组盐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p6l0f  2019-05-30 22:51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因人事关系在原单位,顾应当向工作单位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单位可以通过派人谈话、电话访问、联系校方等方式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考察。
来自:  青柠组盐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auzlr  2019-05-30 21:22
支部没有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的,可以继续考察至满6个月后开会确定。支部已经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确定的,应由支部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说明情况,并根据上级党组织批复要求继续做好考察。
来自:  青柠组盐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f9c53  2019-05-30 15:28
不能列为候选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对党支部书记的党龄条件规定为1年以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对党组成员的党龄条件规定为3年以上,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党龄为5年以上。
来自:  青柠组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llo6i  2019-05-30 16:29
因为事发2019年4月之前,不适用《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党组织关系接收的规定。应当按照党员档案丢失情况,补办党员档案。补齐证明材料后向学校党委申请,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认定。经认定后确认党员身份的,恢复党籍,再由校党委补录党员信息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如果无法认定或是无法补齐证明材料的,因为只是个人疏忽大意的原因,可以重新申请入党。
党员档案补办程序: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党员身份最重要的档案证明材料。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可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书记姓名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入党时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接收其入党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 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 4 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1.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所在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但须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注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某年某月某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书记和单位公章。
2.补办人填写《入党志愿书》第 1 页至第 6 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 7 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 5 项证明材料粘贴在第 7 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 9 页中。“决议”的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 10 页“基础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同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具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来自:  青柠组盐2个回答提问者:  聂根鹏 云南  2019-05-30 16:55
在党章党规里没有明确规定,入党申请书原则上须手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因不可抗拒因素,比如因伤因病等暂时没有书写能力,可以机打或是委托他人代写申请书,事后本人要作出情况说明签字、并有代写人签字证明。
来自:  青柠组盐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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