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各省市县会有一些地方规定。
一般情况下上墙的有党章党规、党员权利义务、“三会一课”、党费等等。
来自:  学海无涯3个回答提问者:  iFan  2020-09-17 14:33
        是否吸收你为预备党员,要看教育、培养、考察的情况。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对于招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长期借调人员。
       党组织对这些人员中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同对待其他申请入党的人一样,重视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其原所在单位(或派出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意见,可以发展他们入党。
来自:  学海无涯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n2sbv  2020-09-17 14:16
      没有。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1个月内,要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来自:  学海无涯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92hta  2020-09-17 14:44
党员档案可以与人事档案一起保留在人才交流中心。
也可以随着党组织关系一起保留在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
具体情况要依照你的工作单位而定。
来自:  学海无涯3个回答提问者:  李陵  2020-09-17 14:58
你需要先找到自己的档到底在哪里。
有可能会在寄送过程中遗失。
来自:  学海无涯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4vg7r  2020-09-17 17:04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图解:党员组织关系应如何转接
http://www.12371.cn/2020/06/19/ARTI1592533769120910.shtml

来自:  学海无涯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sum2k  2020-09-17 18:10


预备党员在基层党委批准其入党之后不久及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如果基层党委在短时间内连续批准了几名预备党员,可以集中在一起举行入党宣誓仪式。但不要为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而把时间拖得太久,更不能等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才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来自:  学海无涯1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yai9s  2020-04-29 13:51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章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来自:  学海无涯12个回答提问者:  不偏不倚  2020-04-07 11:49
党员档案最主要的是入党志愿书。党员档案丢失后,本人应积极配合,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入党的经过,主动提供有关线索。单位党组织要与发展其成为党员的单位党组织及工作过的单位取得联系,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并补办入党志愿书。现单位党组织要在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来自:  学海无涯1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fydg4  2020-03-29 09:30
基层党组织的命名

实践中,曾看到不少基层党组织的名称不是很恰当,有的过于简单。
确定基层党组织名称时,要从实际出发,可从多个角度

(1)从单位名称的角度:如“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局支部委员会”。

(2)从单位的某个科室(部门)名称角度: 如“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局xx科支部委员会”。

(3)从单位的多个科室(部门)、下属单位的类别角度:如有一个局的党总支,下设了“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馆支部委员会”等多个党支部。

(4)从党员的不同群体角度:如“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局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就业中心流动人员支部委员会”。

(5)从不同区域、条线(系统)和归类的角度:如“中国共产党xx市国土资源局南片中心国土资源所联合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工业系统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镇文化教育口总支部委员会”等。

(6)从排序的角度:如“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xx局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xx局第二支部委

需要注意的是,上级党组织在决定成立党的新组织时,应当明确并使用新的党组织的全称,如“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直属机关委员会”;雕刻党组织印章时,一般应当使用党组织的全称,文字过多时,可采用通用的简称。在之后的使用中,可根据需要和使用时的语境,使用规范化简称。如“中共xx市xx区直属机关委员会”“xx市xx区直属机关党委”“xx区直属机关党委”“区直属机关党委’“区直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党委”。
来自:  学海无涯1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py4st  2020-05-2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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