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关于延长×××同志预备期的决议

支部大会于××××年××月××日讨论了×××同志的转正问题。大会认为×××同志在预备期间,能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努力学习业务技术,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但他在最近一次任职交流中,由于个人要求未得到满足,大吵大闹,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这表明他的思想觉悟还不够高,还不完全具备正式党员的条件。但鉴于他对自己的错误已有深刻认识,并做了自我批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延长×××同志的预备期半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名,应到会×名,实到会×名。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一致赞成延长×××同志预备期半年。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建议您向组织主动作出深刻检查,再申请重新开据组织关系介绍信。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根据中央组织部1977年下发的《关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要求,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证明信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证明信及其存根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介绍信、证明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补办党员档案程序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党员身份最重要的档案证明材料。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可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书记姓名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入党时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接收其入党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 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 4 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1.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所在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但须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注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某年某月某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书记和单位公章。
2.补办人填写《入党志愿书》第 1 页至第 6 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 7 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 5 项证明材料粘贴在第 7 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 9 页中。“决议”的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 10 页“基础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同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具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首先, 建议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涂改涉嫌违纪违规。
   中办发〔2014〕33号明确: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所以,在转正前将发展党员档案放入人事部门的做法是不妥当的。由于村支部没有发展党员档案,决议无法写入《入党志愿书》,实际上是无效的,所以后期机关单位会按照预备党员来继续培养考察半年以上,而后办理转正手续,决议”按期转正“。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对要求加入共产党的民主党派的一般成员,只要他们具备共产党员条件,就可以按照党章规定为他们办理入党手续。担任民主党派负责人要求入党,应适当加以控制,注意鼓励一部分人留在党外工作。需要保留在党外的主要对象是:县以上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领导成员中的民主党派人士;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民主党派人士;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组织的主要领导人。对于那些确已具备入党条件而又不能吸收入党的民主党派先进分子,我党负责和他们联系的组织的主要领导人应当亲自对他们做好思想工作,说服他们留在党外。
凡吸收民主党派各级主要负责人加入我党,由同级党委审议后,先征求上级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的意见,然后按照我党党章规定办理入党手续,报上级党委审批。在省级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秘书长、组织部(处)长中发展中共党员,需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审议后,先由组织部、统战部联合报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征求意见,然后办理入党手续。吸收入党后,不登报,不宣传。
    对从省级和省级以上人大、政府、政协及民主党派领导岗位退下来的,虽具备党员条件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但原则上应继续劝说他们留在党外,不宜吸收他们加入我党。

    具体参见http://fuwu.12371.cn/2016/09/30/ARTI1475198244795404.shtml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既然组织关系还没有落下来,那就还是A街道的党员。建议您联系上级组织部门,请求帮助协调解决相关困难。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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