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流程,通常在政治学习、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时,流程相差不大;
通常均是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学习;
2.上级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传达学习;
3.重要视频观看:廉政类、党建类等;
4.党员讨论;
5.书记等领导讲话。
具体流程,可以与上级党组织确认。
通常均是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学习;
2.上级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传达学习;
3.重要视频观看:廉政类、党建类等;
4.党员讨论;
5.书记等领导讲话。
具体流程,可以与上级党组织确认。
1.2019年度材料总结、归档、2020年有关工作要点、计划梳理;
2.年前慰问党员、党务工作者有关工作安排、协调、材料整理;
3.年后工作计划上报;
4.1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材料上报;
5.其它需要开展的活动或上报的材料准备。
2.年前慰问党员、党务工作者有关工作安排、协调、材料整理;
3.年后工作计划上报;
4.1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材料上报;
5.其它需要开展的活动或上报的材料准备。
按情况来看,您确属已经自行脱党,各地党组织确实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没有有关证明材料的话,是不可能重新恢复您的党员身份,或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的。
党章规定的入党申请最小年龄为18岁,退休人员同样可以申请入党。
像此类情况,在退休 前已经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应当将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封存后,带入居住地社区,社区如果有必要,可能会延长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时间(也有可能会要求,重新从入党积极分子开始进行培养)。只要是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任何时候 都是可以的。
像此类情况,在退休 前已经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应当将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封存后,带入居住地社区,社区如果有必要,可能会延长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时间(也有可能会要求,重新从入党积极分子开始进行培养)。只要是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任何时候 都是可以的。
党章中规定:党员本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理解:重点在党员本人对组织生活、缴纳党费、上级分配工作的态度问题,如果是未失联的情况下,党组织多次联系确认,党员本人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完成分配工作,那可以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指出: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理解 :上项规定中,重点强调的是党员日常 教育管理中,对待失联类型党员的处理,此性质与党员本人拒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完全不一样。
理解:重点在党员本人对组织生活、缴纳党费、上级分配工作的态度问题,如果是未失联的情况下,党组织多次联系确认,党员本人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完成分配工作,那可以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指出: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理解 :上项规定中,重点强调的是党员日常 教育管理中,对待失联类型党员的处理,此性质与党员本人拒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完全不一样。
一、查看上级、本级有关慰问文件规定,
二、可以从党费中列支,但应当走正规党费使用流程;
三、可以发放现金;
四、参照本省市有关慰问标准执行,各地标准不一致,也可以单独形成方案,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二、可以从党费中列支,但应当走正规党费使用流程;
三、可以发放现金;
四、参照本省市有关慰问标准执行,各地标准不一致,也可以单独形成方案,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1.流动党员日常 管理工作较困难,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可能存在,不积极,不主动,不负责等情况。‘
2.流动党员本身流动性较大,存在经常性变更问题,资料更新、转接手续 较复杂。
3.党组织活动开展时,组织工作难度大。
2.流动党员本身流动性较大,存在经常性变更问题,资料更新、转接手续 较复杂。
3.党组织活动开展时,组织工作难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