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如果您说的明文规定,指的是一字不差的写在党内法规制度上的具体条款内容,只能说没有明文规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了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虽然没有具体到盖章这么细节的东西,但也不难推断出,党组织进行政审,当然盖党组织印章。
来自:  12371网友yv1f902个回答提问者:  一路同邢  2021-03-24 15:23
按2014年前后的新老细则规定,这种异地异单位入党都不合规,这些人的入党材料也肯定会有问题。但是这种情况确实屡见不鲜,简单的,是做到这样的人转入自己单位时不予认可。如果要是较真,要向对方党委的上一级党委反映,最终结果应该是对方取消这个人党员身份,对责任人追究。这样情况的出现说明党建制度上还存在漏洞,亟待立法立规,禁止这种歪风。
来自:  12371网友yv1f9010个回答提问者:  一路同邢  2021-03-12 10:25
党徽的使用范围:
  (一)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的印章(印模)中间应当刻有党徽图案;
  (二)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应当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五面红旗;
  (三)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党徽图案;
  (四)党内出版物上可以印党徽图案。
  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党徽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
来自:  12371网友yv1f90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fjt5a  2021-03-25 15:10
你所述机关是政府机关还是企业所谓机关?企业机关早没有了级别区分,那是政府机关?设党委?不是党组?政府机关的话,看你们的三定方案吧。估计着既然设党委办公室,红头文件应当是由其负责。政府机关收发文件,一般应为党员。如果是企业机关,类同。
来自:  12371网友yv1f90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nuhav  2021-03-25 16:10
一个人执笔写考察意见,两个人共同签字。
来自:  12371网友yv1f90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sdexn  2021-03-25 18:47
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所以,以党小组形式召开没有问题。但是实际操作中,因为党小组形式的组织生活会怎么开有疑义,反映到上级发的党支部记录本上也难以记录,再加上有些检查人员确实教条主义。所以还是建议以党支部形式召开并记录,写党员自我批评并记录几十字,不写剖析整改,每人接受三四人批评并记录,加上会议小结和上级点评就差不多了。
来自:  12371网友yv1f90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qwr0e  2021-03-26 07:13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所以,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即使你向社会实践的户籍地提出申请,户籍地也不应接收而是转给你学习所在单位。
来自:  12371网友yv1f90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zhhbf  2021-03-26 10:06
建议问下这个县曾经主管这个公司的部门,国资办?财政局?亦或县组织部?很可能已经按照失联党员处置了。
来自:  12371网友yv1f90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dc955  2021-03-26 13:03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六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不需要重新召开支部大会。
来自:  12371网友yv1f90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lexok  2021-03-26 16:34
    提示和纠正几个问题
    第一句话,×年×月×日,×党支部召开讨论中共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或写作党员大会),讨论×同志的转正申请。
    第二句,支部大会(党员大会)讨论认为该同志具备党员条件(这里可以写党员预备期表现,优缺点之类),同意该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注意:不能说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党员条件不分什么正式不正式。必须写按期两字。必须写中共两字。
    第三句话,表决情况为:支部共有具有表决权的党员×名,实到会×名(这里也可以先说支部包含预备党员的党员总数,然后说具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必须写),有效票×票,其中×票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
    注意:有网友说大会有×名党员,这个用词不当,不能说大会,是支部。有效票很多人忘了写,实际操作中确实发现过无效票,例如空白票就是无效票。应到会人数这个概念有疑义,难道还有不应到会的吗,这不成了剥夺党员权利?不建议写。一般情况下,不同意和弃权极少,但是如果较多时,就要写上,同意人数超过支部具有表决权的党员数半数;有时到会人数本身就刚过总数一半,也要注明同意数过半;这两处过半,不是指到会而是全部具有表决权的半数;真要出这个情况,哎,反思吧。
来自:  12371网友yv1f90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vfmv3  2021-01-2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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