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时间应该是从2020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2日,不是11日,一个小时也不能少。“按期转正”就是按正常预备期满时间,所以,党龄从2021年12月12日算起,入党时间为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2020年12月12日。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vwt9k  2022-02-17 09:17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1990年8月1日印发) 第九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不知道大学明确的答复,“当时的要求就是这样”,是什么要求?这和《细则》不一致喔。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6个回答提问者:  lysje  2022-02-18 10:07
预备期已满,且原党组织对他过去一年的预备期表现情况,应该已经比较清楚了,所以应该对他能否转正作出结论。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1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组工干事吴潇涵  2022-02-18 14:26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所以,建议转入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如有拒收,可以联系其上级党组织寻求帮助。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11个回答提问者:  骆乐红  2022-02-18 14:51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这里的“一年以上”应该很容易理解,并不是一年后就得列为积极分子,可以继续考察的,直到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94bcl  2022-02-14 11:20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1990年8月1日印发)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所以不符合发展党员的程序,积极分子阶段都需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何况从提交入党申请到预备党员。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1个回答提问者:  红色大乌江 英雄廻龙度...  2022-02-14 11:30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所以,是在哪里转正的呢,建议联系转正的那个党组织或者联系原学校毕业后将您党员档案机要到哪里去了。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cnqm7  2022-02-14 13:39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对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流动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对劳务派遣工中的流动党员,一般以用人单位党组织管理为主,劳务派遣单位党组织和户籍所在地党组织密切配合、主动联系,将他们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之中。”

  所以,建议转到用人单位党组织。实在沟通不了,派遣单位没有成立党组织的话,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t9u8t  2022-02-14 15:09
  根据党章第三十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所以,单位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话就应申请成立党支部。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jndv8  2022-02-17 14:42
  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未满18周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要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妥作处理。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周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让他们在年满18周岁之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周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周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周岁发展入党的,要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妥作处理:如果入党手续完备,并已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够完备,但已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予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对党的历史上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历史原因或特殊情况,未满18周岁加入党组织的,不能否认其党员身份,其入党时间的认定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1vjl3  2022-02-15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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