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建议联系所在地街道两新组织部门咨询、申请。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1ovhz0  2022-03-11 10:16
向上级党委请示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8个回答提问者:  一寸灰  2022-03-10 11:21
工作单位有成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一般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建议联系其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以便进行有效管理。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u148zh  2022-03-07 11:46
  要看你什么时候提交入党申请。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33qdz  2022-03-08 23:56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建议问下党支部书记或委员有无将支部决议报给上级党委审批,网上是查不到的。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7hj19  2022-03-09 12:34
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与他们联系;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由基层党委审查后,报县级或相当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ncrr0  2022-03-09 12:39
  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处置不合格党员应当执行以下程序:
  (1)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
  (2)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基层党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下同)可派人参加。
  (3)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
  (4)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
  (5)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详见:《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fbtrp  2022-03-09 15:20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可见,原党组织与接收单位党组织没有及时做好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相关资料的转交手续。原党组织有责任。
  根据《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可见,原党组织对您还有管理责任,当然新单位不接收,应及时告知党员和原组织缘由,原党组织也应及时跟进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综上,建议在原党组织转正。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sfzuig  2022-03-07 19:34
按照您所属的党组织要求来。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7stxk  2022-03-08 19:13
  出国留学人员中的预备党员,未加入外国国籍,在国外无法办理转正手续的,回国后本人书面向党组织提出恢复预备期的申请并汇报在国外期间的情况,自党员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经过一年时间的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办理转正手续。
  来源:《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07〕27号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3yt85  2022-03-0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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