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可以研究一下你们党委的议事规则。里面应该会明确的。
来自:  留心语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p1bp2  2023-09-02 07:47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条例非常明确。
来自:  留心语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p1bp2  2023-09-02 07:50
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支委,还是需要综合考量党龄以及对党的认识深刻的党员。
来自:  留心语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6r2la  2023-09-02 09:24
支部工作条例已经明确了,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任命下级党组织(副)书记。
来自:  留心语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j9z0y  2023-09-01 15:56
你要理解条例中的“一般”的基本含义,基本上就是正常情况下没得商量的余地,就是“必须”。除非是校长不是党员或者正在接受调查、不宜任党支部书记等情况。
来自:  留心语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bh0y4  2023-09-01 16:19
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正式党员的入党材料应当归入人事档案中。可以让原单位将入党材料转递到人事档案所在地进行归档处理。如遇阻碍,可以协调双方或者双方上级处理。
来自:  留心语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3llgm  2023-09-01 16:25
不需要。支部重新选举后,原来的班子自然解除党内职务。
来自:  留心语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eurun  2023-09-01 16:31
支部的名称无需带上级公司的名称。刻章可以为“中国共产党xxxx支部委员会”即可。
来自:  留心语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hsm09  2023-09-01 16:39
《xxxx的请示》已收悉,经党委会研究,同意你支部的请示。1.xxxx;2xxxxx。请按照党章及《xxx条例》做好选举工作,并如实报告选举结果。
来自:  留心语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cxx7s  2023-09-01 16:45
这种情况应当再次选举,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再选出一位,如果二次选举还未当选,则可以不再选举。
来自:  留心语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g0uwx  2023-09-01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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