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对党的历史上特别是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由于历史原因或特殊情况,未满18岁加入党组织的,不能否认其党员身份,其入党时间的认定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来自:  启宇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4km71  2021-02-24 11:31
应转入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或是档案所在人才。
来自:  启宇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lk6kp  2021-02-24 11:34
个人认为就算不满7人的党组织全称应该还是“中共XXXXX支部委员会”,既代表一级党组织,也代表党支部班子,在不同的场合代表不同的意义,简称也可以用xxx党支部,坚持名称内只能有一个“党”字的原则就好。
来自:  启宇1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urxpj  2021-02-24 11:44
1.向函调对象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如实反映情况,向该党组织发函调;
2.函调对象应是现单位进行政审,不需要向工作经历中的某一个单位单独进行函调的,一般只是进行电话核实(我们这里是这样);
3.这个要看您继父和您一起生活的时间了,若继父和您母亲重组家庭时间较长,则应对继父进行函调。
来自:  启宇6个回答提问者:  不忘初心跟党走  2021-02-24 10:04
首先没有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仍归于原党组织管理的,也就是组织关系仍在学校。
这种情况只能积极去联系学校,时间拖得有点长了,党费您期间有按期缴纳给学校嘛?6个月不交党费未参加组织活动可能会导致停止党籍,两年以上联系不上可能会导致学校将您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来自:  启宇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slicn  2021-02-23 09:53
首先党员离开工作单位后,应将组织关系转入新工作单位,这是肯定的。
如果党支部拒绝转接组织关系,可以联系支部的上级党委,如实反映情况。
然后计算党费是什么意思?您之前党费有过欠缴么?
来自:  启宇12个回答提问者:  李健lijian  2021-02-23 09:50
补交的话是要找学校补交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来自:  启宇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1xjsl6  2021-02-22 11:49
3个人就可以了……敢问贵司目前几个党员?
来自:  启宇7个回答提问者:  林深时见鹿  2021-02-22 14:37
不行。
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职数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
来自:  启宇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f2yo8  2021-02-22 11:26
看您所在的基层党委是否有纪检委员会,当然也要请示上级。
基层党委是否设立纪检委员,由上一级党组织决定。在没有设立纪检委员会的基层党委,不设纪检书记,只配备纪检委员。基层党总支部和党支部,不设纪检书记,只设纪检委员。
来自:  启宇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i7ik4  2021-02-22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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