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是制式、连续的,可以继续在学习发的考察表上填写。
组织生活会是党内会议,一般群众不宜参加,统战对象可以视情况列席参加,不用提交对照检查材料、也不用开展自我批评。
实操中,大多数情况下要求2个环节进行公示:确定为发展对象1次,转正1次。当然有些党组织会在列为积极分子和吸收为预备党员的环节也进行公示,具体看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意见。
按《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两个文件执行。
1.人事档案不等于党员档案,党员档案核心资料在人事档案之中。
2.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 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因此党员档案可存放党委,人事档案应当存放具有管理干部档案权限的单位,比如人才市场、公务员单位、国企等。
2.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 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因此党员档案可存放党委,人事档案应当存放具有管理干部档案权限的单位,比如人才市场、公务员单位、国企等。
具体是什么票数未过半,不清楚,建议补充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如果是支委会研究决定的环节,表决未过半数的话,应视为表决不通过,属于违规发展党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如果是支委会研究决定的环节,表决未过半数的话,应视为表决不通过,属于违规发展党员。
属于违规发展党员,应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同时应视情况追究相关党支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