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下同);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管理机构领导人员(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
(三)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上述范围中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适用本规定。
如题,普通党员此项不作要求。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下同);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管理机构领导人员(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
(三)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上述范围中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适用本规定。
如题,普通党员此项不作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四条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一条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如题,不合规,应当视为表决不通过,建议暂缓3个月以上再进行下一次表决。
如题,不合规,应当视为表决不通过,建议暂缓3个月以上再进行下一次表决。
一般情况下,党员档案是跟着人事档案走的,建议联系学校负责转接档案的老师查询
原则上一名正式党员一般不宜同时担任两名及两名以上的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不过,结合实际情况,再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突破。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如题,可以,并不违反规定。但是结合实际看,建议设3人比较合适。
如题,可以,并不违反规定。但是结合实际看,建议设3人比较合适。
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没有缴纳党费,不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