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支部中的一员,均需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不评定等次。其他因故未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也应成为被评议的对象参与评议。
没有转出党组织关系,则还是党支部中的一员,需统计。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日期以支委会研究决定的日期为准,上级党组织只是备案。依据为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八条之规定:“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